从 2023 年 1 月 20 日零点起,浦东机场东上航进港国际航班或地区航班中转国内航班的最短衔接时间从 90 分钟改为 150 分钟,预计将持续到 4 月 30 日。针对受此影响的旅客,现发布相关客票退改规定:
一、适用范围
1.适用航班(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即可):
(1)东航国际客票填开的浦东机场东上航实际承运的进港国际航班或地区航班衔接浦东机场出港国内航班,在浦东机场的中转衔接时间小于 150 分钟。
(2)东航国际客票填开的浦东机场东上航实际承运进港国际航班或地区航班,衔接东航国内客票填开的浦东机场出港国内航班,在在浦东机场的中转衔接时间小于 150 分钟。
2.适用航班日期: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浦东机场东上航实际承运进港国际航班或地区航班入境日期在 2023 年 1 月20 日(含)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含)之间,客票状态可以是已使用或未使用;同时,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从浦东机场出港的国内航班(包括东航、上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起飞日期在 2023 年 1 月 20 日(含)至2023 年 4 月30 日(含)之间;同一客票内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日期不限。
3.适用出票日期或换开日期:2023 年 1 月 27 日(含)之前。
二、变更规定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以下任一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1.未使用的东上航浦东机场进港国际航班或地区航班在相同航线和相同物理舱位上提前至其他东航、上航航班一次,使中转衔接时间改为 150 分钟(含)至 48 小时(含)之间,免收变更手续费、运价差额和税费差额;同一客票内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按照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手续。
2.未使用的浦东机场出港国内航班在相同航线和相同物理舱位上延后至其他东航、上航或原承运人航班一次,使中转衔接时间改为 150 分钟(含)至 48 小时(含)之间,免收变更手续费、运价差额和税费差额;同一客票内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按照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手续。
3.参照上述 1、2 规定,同时办理国际航班或地区航班提前和国内航班延后手续。
三、退票规定旅客不接受本规定第二条款的变更方案,可以按非自愿规定办理退票手续;或者在浦东机场进港国际航班或地区航班使用后,将剩余未使用航段按非自愿规定全退。
四、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改手续。
五、本规则自 2023 年 1 月 20 日起生效。此前已提交的退票申请,不适用于本规则。
上海营业部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