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销售单位:
为提升服务品质,进一步确保航班变更信息及时通知到乘机旅客。现对在订座系统中未准确留存旅客手机号码及未及时通知旅客航班变更信息的情况进行进一步规范,现将具体管理规定重申如下:
一、旅客手机号码留存
(一)机票预订系统中PNR必须输入正确有效的旅客手机号码,以便及时通知航班变动信息。
(二)机票预订系统具体0SI项手机号格式固定为: OSITVCTCT(销售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OSITVCTCM(旅客本人手机号码或旅客本人其他有效联系方式)
二、航班变更信息通知规定
(一)各销售单位须严格执行手机号码留存规定。
(二)当航班变更时,各销售单位必须及时处理订座系统中传递的关于航班变更信息的“Q”,并负责将航班变更信息及时通知到其所出客票的旅客,通知记录务必保存留底。
特此通知。
西藏航销售分部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