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83-8288
吉祥航空规定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旅客的托运行李及非托运行李中不得包含以下物品, 否则,吉祥航空有权拒绝收运或者终止运输。
1 不符合本条件关于“3.40”定义的物品;
2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危险品规则》 以及公司《危险品手册》中列明的禁止作为行李运输的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
1 爆炸品;
2 气体、包括易燃气体、 非易燃无毒气体、 有毒气体;
3 易燃液体;
4 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5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 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7 放射性物质;
8 腐蚀性物质;
9 磁性物质;
10 具有麻醉、令人不快或其他类似性质的物质;
11 锂含量>2 克的锂电池或额定能量值>160Wh(瓦特小时) 的锂离子电池;
12 吉祥航空规定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其他危险物品。
8 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
旅客预定机票后,确认登机前,须知航司规定的行李运输规定,悉知以上物品是吉祥航空规定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便于旅客顺利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