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销售代理:
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的旅客更合理的安排行程,现发布浦东机场相关国内航班阶段性免收自愿退改手续费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1.适用航班:东航国内客票填开的,由东上航实际承运的涉及浦东机场的进港或出港国内航班(A/O/X/G 舱除外)。
2.适用航班日期:2021 年 11 月 11 日(含)—2022 年 1月 10 日(含)之间。
3.提交自愿退改日期或取消订座日期:浦东机场相关国内航班计划起飞时刻 72 小时(含)之前。
二、变更规定
符合上述全部适用范围的浦东机场相关国内航班客票,自愿变更至浦东机场相同国内航线的东上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须收取舱位运价差。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 东航机票销售代理人办理符合条件的改期时,按全退重购操作,否则视作放弃使用本通知规定的权益。
2. 东航直属售票处办理符合条件的改期时,请勿使用自动改期指令,应使用手工换开。
3. 同一本客票上的其他未涉及浦东机场的国内航班按《东上航国内运价使用规则(2019 年 8 月修订版)》的规定办理自愿变更,收取变更手续费和运价差。
三、退票规定
符合上述全部适用范围的浦东机场相关国内航班客票申请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 东航直属售票处和机票销售代理人提交符合条件的退票时,请勿使用自动退票指令,应使用手工退票按全退操作,否则视作放弃使用本通知规定的权益。
2. 通过 B2T 平台购票的销售单位提交符合条件的退票时,应选择“其他原因”并备注“PVG 优惠退票”,否则视作放弃使用本通知规定的权益。
3. 同一本客票上的其他未涉及浦东机场的国内航班按《东上航国内运价使用规则(2019 年 8 月修订版)》的规定办理自愿退票,收取退票手续费。本通知自 2021 年 11 月 11 日起生效。
上海营业部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