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83-8288
吉祥航空各营业部、销售单位:
因国内航空煤油价格调整,我司自 2022 年 8 月 5 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机票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1.自 2022 年 8 月 5 日(出票日期)起,销售国内机票航段(包括国际机票航线国内段),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征收 80 元/段,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 140 元/段。
2.婴儿免收燃油附加。
3.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等特殊旅客,收费标准如下: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 40 元/段,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70 元/段。
4.使用国际客票销售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取。
5.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机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燃油附加费无需手工计算,请按系统显示的费用收取。
特此通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