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3 年 2 月 16 日起(以出票或换开日期为准),核酸检测阳性旅客(包括国际航班、地区航班和国内航班旅客,以下简称“旅客”)及其同行人按以下规定办理东航客票退改的规定。
1. 证明材料
旅客须出示带有旅客姓名的核酸阳性检测报告照片或截图,且报告列明的核酸采样日期或出具日期在航班起飞日期之前的 21 天之内。如果核酸阳性检测报告仅显示部分的旅客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应补充身份证或护照影像以供佐证。
2. 旅客的同行人认定标准
旅客及其同行人的行程中至少有一个未使用航段是同一日期的同一航班,同行人最多限两人,并需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旅客及其同行人订座在同一 PNR 中;
(2)旅客及其同行人通过东航官网(含直营店)、东航 APP、客服中心或 B2T(散客或团队)购票,在同一订单内;
(3)旅客及其同行人是亲属关系,并出示相关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房产证等)。
3. 机票取消订座规定
旅客及其同行人须在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取消已订妥的座位。
4. 机票变更规定
旅客及其同行人可申请将所有未使用航段延后至相同航线的其他东航、上航或原承运人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须收取同物理舱位或跨物理舱位的票价价差和税费差额,可延后一次至客票有效期内的任何日期。票价价差和税费差额按照自愿变更规定计算和收取。不得变更至其他航空公司航班,不得变更行程。
5. 机票退票规定
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如已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之后提出退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规定发布之前已提交的退票申请,不适用于本规则。
东航上海营业部
2023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