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销售代理:
2021 年 10 月 31 日起,东上航在成都双流机场运营的部分国内机票航班将转场至成都天府机场运营。为确保航班转场期间错走机场的旅客能够顺利成行,现制定相关退改签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使用东航票本填开的东上航或其他承运人实际承运的成都始发航班。旅行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31 日(含)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含)。
二、改签规定乘坐以上适用范围内国内机票航班的旅客,如在成都错走机场发生误机,按以下规定办理改签:
1.允许改至 2 日内(T+2)其他东上航实际承运的成都始发相同航线航班(允许变更始发机场)。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价差额及舱位差额。
2.如2日内无可利用的东上航实际承运航班,允许按照不正常航班签转协 议签转至 2日内其他承运人航班,或改至最早有可利用座位的东上航实际承运航 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价差额及舱位差额。
3.客票上其他未使用航段允许在原定起飞日期前后2日内改期,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价差额及舱位差额。
4 每个航段允许免变更费改期一次。
5.以上改签手续仅限在东航成都双流机场票台或东航成都天府机场票台办理。
三、退票规定乘坐以上适用范围的国内机票航班的旅客,如在成都错走机场发生误机,按以下规 定办理退票:
1.由东航成都双流机场票台或东航成都天府机场票台,在电子客票记录中 以 TRMK 指令注明“MISSING FLT DUE TO AIRPORT CHG”后,所有未使用的国内机票航段允许按照非自愿退票规定在原出票地办理退票。
2.由东航成都双流机场票台或东航成都天府机场票台负责做好TRMK指令使 用台账记录备查。
请各销售代理知晓并执行
上海营业部
2021 年 10 月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