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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受疫情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将第七次调整客票行程涉及上海虹桥机场SHA或上海浦东机场PVG国航进出港航班的国内客票处置规定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自2022年3月1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凡在2022年5月11日11时(含)前购买或换开的999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为下述情况之一:
(一)旅客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2年3月1日(含)至2022年5月28日(含)之间上海进出港由CA/ZH/SC/KY/TV 实际承运航班及挂CA 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旅客实际旅行行程且可以提供旅行(或入住)日期为2022年3月1日(含)至2022年5月28日(含)期间涉及上海的与国内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火车票、大巴票、上海的酒店预订单。
二、客票变更
(一)变更航程:
不允许,若旅客要求变更航程,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二)变更航班: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航班变更申请,变更至2022年7月31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2022年8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签转规定
不允许签转,若旅客要求签转,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客票退票
(一)在客票有效期内未办理过客票变更,申请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二)在客票有效期内按照“二、客票变更”办理过客票变更,申请退票,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