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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3 月 27 日起,东上航在成都双流机场运营 的部分航班将转场至成都天府机场运营。为确保航班 转场期间错走机场的旅客能够顺利成行,现制定相关退改签规定,
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使用东航票本填开的东上航或其他承运人实际承 运的成都始发航班。旅行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7 日(含) 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含)。
二、改签规定 乘坐以上适用范围内航班的旅客,如在成都错走 机场发生误机,
按以下规定办理改签:
1.允许改至 2 日内(T+2)其他东上航实际承运的 成都始发相同航线航班(允许变更始发机场)。免收变 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价差额及舱位差额。
2.如 2 日内无可利用的东上航实际承运航班,允 许按照不正常航班签转协议签转至 2 日内其他承运人 航班,或改至最早有可利用座位的东上航实际承运航 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价差额及舱位差额。
3.客票上其他未使用航段允许在原定起飞日期前 后 2 日内改期,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价差额 及舱位差额。
4 每个航段允许免变更费改期一次。
5.以上改签手续仅限在东航成都双流机场票台或 东航成都天府机场票台办理。
三、退票规定 乘坐以上适用范围内航班的旅客,如在成都错走 机场发生误机,按以下规定办理退票: 由东航成都双流机场票台或东航成都天府机场票 台在电子客票记录中以 TRMK 指令注明“MISSING FLT DUE TO AIRPORT CHG”后,所有未使用航段允许按照 非自愿退票规定在原出票地办理退票。
上海营业部 2022 年 3 月 21 日